银禧科技(300221):2025年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

第一条 为了更好地调动广东银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高级统制职员的作事主动性,征战与摩登企业轨制相顺应的鞭策管制机制,仍旧重点统制团队的安靖性,擢升公司的规划统制效益,按照《公邦法》、《上市公司经管规矩》、《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察委员会作事细则》等轨则,特拟订本计划。

第二条 本计划合用于公司高级统制职员,公司高级统制职员指公司总司理、副总司理、董事会秘书、财政总监。

(二)逐鹿法则:薪酬水准需参照同行业及同地域形似上市公司模范,仍旧公司薪酬的吸引力及正在墟市上的逐鹿力。

第六条 公司高级统制职员同时兼任公司董事的,享用董事津贴,其薪酬按照高级统制职员薪酬推行。高级统制职员同时和子公司存正在劳动或劳务合联的,其薪酬由公司或/及子公司发放。

第九条 高级统制职员年度绩效奖金正在年度了局后,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察委员会按照年度审计通知出具的结果,对高级统制职员的上述目标的已毕情形举行考察,公司人力资源部与财政部按照考察结果对高级统制职员的绩效奖金奉行核算与发放。

第十条 高级统制职员正在作事中有强大失误及违法、违规活动,给公司形成强大失误的,不予发放绩效奖金。曾经发放的绩效奖金,公司有权追索。本计划中的薪酬仅指以钱币地势发放的薪酬。

第十二条 本计划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事后正式生效,如无篡改、废止,合用于2025年1月份及从此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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